问题 | 浙江省次密接者隔离标准 |
释义 | 浙江省对疫情次密接人员落实管控要求: 1、对次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如隔离观察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对应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于第7天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如密切接触者前2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将次密切接触者调整为密切接触者,并按规定管理。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在隔离期间须做到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尽量单独居住,如条件不允许,应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须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同住人员“健康码”赋红码,管控举措及核酸检测频次等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杭州次密接隔离标准: 1、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隔离。集中隔离的第1、4、7、10、14天做核酸检测。(集中隔离14天,期间3次检测核酸、1次抗体检测)和“7+1”(7天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期满1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措施; 2、次密接者,在社区居家隔离(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不得外出,社区医院会上门做核酸(第1、4、7做核酸检测),小区物业会安排人员收垃圾; 3、三密接者,健康管理(闭环管理,不去聚集地方,自主去医院做核酸,每天两次体温上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