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北京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
释义 | 如果当事人想在北京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或者有一方的户口必须是在北京,否则没有办法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如果双方或者被告在北京生活已经超过一年以上,那么双方可以在北京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在异地办理好吗 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但是诉讼离婚可以异地办理。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时: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二、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起诉可以吗 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是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权,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于一般地区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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