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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职竞业协议有约束力吗
释义
    46、入职竞业协议有约束力吗
    有约束力。如果协议内容没有法律关于无效合同规定的,竞业协议就有约束力。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否则劳动者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中作出约定。如果未作约定或者未协商的,应当按月支付。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请求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一、哪些劳动者需要签订竞业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签订竞业合同的劳动者限于以下三种人员:
    (一)高级管理人员
    一般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高级技术人员
    很容易知道公司商业秘密的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
    (三)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协议在签订时,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是基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认定的,如果合同双方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必须在协商后才可以签订,涉及到强迫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四》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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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