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需要分居?法律如何规定? |
释义 | 起诉离婚后是否要分居及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离婚后是否分居取决于双方意愿,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起诉离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登记证书、婚姻基础证明、财产清单、感情证据、离婚原因证明等。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后是否要分居 1、诉讼离婚之后是否要分居要看双方,如果觉得自己不能跟另一半再继续住在一起,可以分居。诉讼离婚之后是否要分居要看双方的选择,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你觉得需要分居则可以搬出去居住。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5、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6、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7、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请求,并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包括结婚登记证书、婚姻基础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婚后感情证据等。此外,对于子女、经济状况和住房情况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的离婚分居问题,根据双方的选择,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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