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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书需要注意什么
释义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试用期”不等于“白用期”
    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有关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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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