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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抚养费标准及方式
释义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是多少
    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几次
    一次。
    二、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种是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另一种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在校就读的,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三、抚养费标准及方式
    (一)抚养费给付期限
    抚养费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义务的体现,也就是说给付期是到子女成年。
    1原则期限
    原则期限是子女16岁以下必须给付,16岁到18岁可视情况给付,18岁以后不在给付。
    2特殊期限
    也有三种情况,虽然子女已成年,父母如果有经济能力,也需要给付的。
    子女成年但丧失了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子女成年尚在校就读的;
    子女成年却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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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