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它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应当具备四个基本条件,首先必须是车辆事故,其中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其次,应当发生在交通道路上,此道路是指允许机动车辆通行的所有地方;再者,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没有过错,但绝不可以是故意;最后,应当造成一定的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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