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6)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7)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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