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效,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生具有就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学校已经向其发放了双向选择推荐表,就具有到社会上就业的资格,推荐表中已载明了自己的情况,包括尚未正式毕业的事实,公司录用时予以了审查,不存在隐瞒和欺诈,法律也没有禁止在校大学生就业的规定,因此自己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有效。 一、实习生受劳动法保护吗 实习生如果是在校生实习签订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在校生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条件,在校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如果实习生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状态的情况,那么劳动者试用期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二、两个人不合同签字要交违约金吗? 从法律上来讲两方,也就是就业意向协议书是否有效是存在一定的争议的。我们一般在工作时签订的协议主要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的约束,但是在校生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两方应该是属于合同法保护的范围内,从这个角度来讲,只要违约金在五六千之内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一般公司拟定的两方里面都会涉及到正规劳动合同里会涉及的内容,因此这时的合同约束的就不仅仅是财产关系了,而是涉及到人身关系。,这个是要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来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