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保修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保修责任指的是施工人对已交付的工程的一种保修义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的,即使非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施工人承担保修责任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不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是指行为人对造成建设工程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等质量缺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缺陷,施工单位承担保修义务,但是修复费用则应由缺陷责任方承担。 一、建筑物保修规定是怎样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其他有关规定: 1、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 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 但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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