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仲裁协议会失效? |
释义 |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 时效情形:约定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一方采取胁迫手段的。 《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协议书多长时间失效 协议书的失效时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有:货币补偿型,股权优先型,股权补偿型,管理层激励型等。对赌协议是指当事人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当事人根据约定的条件成就与否行使权利。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现金补偿型。即未达到对赌目标的融资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对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反之,投资方给予融资方一定的现金奖励。、股权调整型。即融资方未达到对赌目标时,目标公司将以无偿或者象征性的价格将一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方,投资方甚至会取代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反之,投资方则以此形式转让一部分股权给融资方。3、股权回购型。即当目标企业未实现对赌目标,则融资方返还投资方的投资款再加上固定回报的价格回购投资方的股份,以使投资方退出。4、特殊表现型。当融资方企业未能实现约定的事项时,投资方的股权将转变为优先股、董事会一票否决权、超比例表决权等特殊权利。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协议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书面方式。仲裁条款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写明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某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条款既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仲裁条款不因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而无效。即使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这就是仲裁条款的相对独立性的具体体现。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其他书面形式主要指双方当事人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材料。 该内容由 王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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