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川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银川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 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 第93项:外国人入境就业由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第443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由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3、《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节选)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会同国家外专局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由国家外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银川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的办理材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工作资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体检证明 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8、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9、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10、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及企业集团人员内部流动),应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派遣函)、有效居留许可、护照信息页及注销证明。岗位变动的,应补充提交相关工作资历证明 11、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 三、银川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的办理流程 1、受理,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 2、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6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送达至分管处领导。 3、决定,在4个工作日内决定。 4、送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决定机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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