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全错误的认定有以下几种: 1、申请人不具有保全请求权而申请保全; 2、不存在保全的必要性; 3、采取保全措施的对象错误; 4、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价值远高于其请求; 5、所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发生错误。 保全错误的赔偿标准为根据实际的损失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责任。 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如系冻结资金、有合同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利息损失的,应赔偿的实际损失为该合同约定的利息损失,但该利息损失与被冻结资金的银行利息之和不能超过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年利率24%上限,否则,赔偿的资金利息损失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年利率6%的标准确定。 若系查封房屋或其他存在市场价值变动的资产,如因被保全人未请求处分变现或请求不当未获准许的,被保全财产因市场价值变化产生的价值贬损风险由其自行承担,与申请财产保全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申请保全人阻碍被保全人行使处分权的,则被保全财产的价值贬损与申请保全人的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申请保全人应赔偿的数额为被保全财产在保全开始与保全结束两个时点的价差以及开始时的价款对应的资金利息损失。 为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系司法担保,第三人在其担保承诺的范围承担责任,而非因共同侵权而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该内容由 王亚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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