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不收楼都是因为三方面原因: 一,在开发商规定的时间业主现场验房时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到入住了而导致业主拒绝收楼,这种情况在开发商没有维修完成或你没有验收通过之前你可以不交管理费,期间产生的管理费由开发商交给物业。 二,开发商没有通知交楼时间而导致业主没有收房,这种情况业主也可以不交管理费。 三,业主收到交楼入住信息(有人通知了你交楼入伙日期)或应当知道交楼入伙信息(开发商在当地媒体上发布了相关通告通知)但业主却没去办理收房手续,这种情况下业主就应当从开发商规定的交楼日期起交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