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卸土场地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1、交警部门入城通行证证明; 2、指定弃土消纳场证明; 3、取土点市容保洁责任书; 4、代保洁合同签订书复印件; 5、打印书面申请一份(内容需注明地址、方量、运输路线、联系方式); 6、开挖工地施工图; 7、承运协议,运输资质核准证(原件、复印件); 8、“三池一设备”现场设置图片; 一、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临时用地书面申请或申请文件(原件);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用地勘测定界图,要求在图上标明各点坐标(80坐标)。红线图上要求用地单位及被用地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原件); 4、土地利用现状位置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用红线标注拟用地范围,但坐标必需与勘测定界坐标一至)(原件) 5、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还需提交区规划部门同意临时建设的书面意见,并出具规划用地范围图。(原件) 6、涉及占用林地、水利设施用地、河道用地范围等地的,需提供林业、水务部门同意用地的书面意见(原件); 7、涉及对生态红线有影响的,需提供发改部门书面意见。 8、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原件);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有地质灾害隐患的还需提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方案(按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方案完善相关安全措施,方可弃土)。 10、自行拆除临时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保证书。 二、资料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报国土碧江分局农建科,由国土碧江分局农建科提出临时用地审查意见报分局分管领导审定后,组件报局长办公会审批。 三、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由用地单位与区国土碧江分局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四、交费、颁发《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国土碧江分局局务会审查通过后,由国土碧江分局农建科通知申请人到相关部门交纳费用,接到交纳费用依据后,通知申请人领取《临时用地批复文件》,申请人领取《临时用地批复文件》后方可使用土地。 五、收费项目:土地复垦费:根据专家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中测算的土地复垦费金额由铜仁市国土资源局碧江分局收取土地复垦费保证金。当事人自行组织复垦的,经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收取的土地复垦费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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