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无效婚姻申请书 |
释义 | 撤销婚姻有两种途径: 一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或被欺骗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能够证明受胁迫或被欺骗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是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由受胁迫或被欺骗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 一、被胁迫结婚是否能离婚 被胁迫结婚能离婚,理由如下: 1、可撤销婚姻是指被胁迫结婚的一方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2、被胁迫结婚是可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夫妻当中一方重婚可以撤销吗 夫妻当中一方重婚不可以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唯一撤销原因是胁迫。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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