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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买卖过户流程怎么走
释义
    房产买卖过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一、房产过户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明;
    4、土地使用权证;
    5、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二、房产过户有以下方式:
    1、继承;
    2、赠与;
    3、买卖。
    综上所述,房产过户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的产权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过户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材料。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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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