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辞职报告后旷工怎么算 |
释义 |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用人单位还未立即同意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安排上班或值班,就是旷工。递交辞职报告后,用人单位未同意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旷工导致用人单位以制定的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如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拒绝出具,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一、旷工导致辞职到底有没有效果 劳动者强行旷工辞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者。劳动者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二、辞职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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