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完离婚证是多久?可以登记结婚 |
释义 | 办了离婚证随时能办结婚证,法律未规定时间限制,只要双方自愿结婚。法律上规定,如果双方想要办理结婚,需要双方亲自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 结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双方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附件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附件2)和结婚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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