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买的房子不算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应认定为个人赠与,除非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依照约定处理,否则按照民法典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有效期内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持续而变成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2、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应该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但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予双方,则不适用此规定。 3、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依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4项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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