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运人对货物损坏免除责任: (1)货物损坏和损失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 (2)货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失造成的; (3)货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坏和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损坏;损失是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失以及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