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条件首先要具备收养的基本条件,如: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此外,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