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费应该由谁进行缴纳 |
释义 | 专利权人缴纳。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专利年费如何缴纳 缴纳专利年费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方式是通过银行汇款或者邮局汇付,对象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种方式是向当地的专利代办处缴纳现金或者支票都可以。 怎么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缴纳方式:专利年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一、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二、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专利费用的缴纳期限有何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申请何时缴纳费用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申请费用怎么缴纳 专利申请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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