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诉讼中,当申请人认为被告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违法,且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临时性措施。但是,申请人必须证明该措施的紧急性。证明紧急性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 陈述案情:申请人应将案情陈述清楚,说明如果不采取临时性措施,将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和后果;同时,还需说明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无法解决问题,只有采取该措施才能解决问题。 2. 提供证据: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或者不作为的违法性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同时还需证明其他措施无法解决问题,只有采取该措施才能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认为被告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违法,且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临时性措施;但是,申请人必须证明该措施的紧急性。 第十三条 申请采取临时性措施的,应当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十日内提出,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五日内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