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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法院判决房产分割该如何执行
释义
    法院判决房产份额的执行:
    1、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
    2、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
    一、民法典上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1、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5、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民法典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下: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三、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该房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资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伸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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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