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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寄安全带扣分办法
释义
    不系安全带扣分新规定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会被扣两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四第四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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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7: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