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 (一)主体条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条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三)客体条件:犯罪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会道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致人死亡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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