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刑事案件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有权对法院聘请的鉴定人是否回避作出决定的是
释义
    

法律主观: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3、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4、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5、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6、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 7、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8、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 9、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