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 |
释义 | 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积极条件。具体包括: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2、消极条件。具体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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