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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销售税费有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房产交易税费有哪些1、契税(由卖方交纳,家庭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90平米以下的住房按照成交价1%收取,家庭购买第一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1.5%收取,家庭购买第二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2%交纳,家庭购买三套以上的住房,按照成交价3%交纳);2、增值税(住房满两年免征,购房时间未满2年的,按照成交价5.6%交纳);3、土地增值税(住房暂时免征);4、个人所得税(提供发票原件的,按照(成交价-相关成本)*20%;不提供原购房发票的原件的,按照成交价1%交纳;如果是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个人所得税一律按照继承、赠与取得比例*(成交价-相关成本)*20%;出售购房时间满5年的家庭在四川省内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数);5、印花税(住房暂时免征)、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二、二手房买卖后房产证过户的相关材料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三、房产证的作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
    

法律客观: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给予相应税费减免和补贴的住房类型,所以该类房产上市交易的限制比较多: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均按照商品房交易有关规定纳税;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但是由于经济适用房规定5年之内只能原价转让,所以5年内的经济适用房个人所得税事实上是不需要交纳的,满5年后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需要上市交易的,依旧需要纳税;经济适用房的“5年之限”:1、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名词解释: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要求如下: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属于无房户或者家庭平均住房面积未达到最低标准的、北京市城镇户口居民或者《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省市来京人员】;2、交付使用已满5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任何中国公民,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这里需要特别注意还有一类“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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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