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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著作权主体的分类有哪些呢
释义
    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公民、自然人、法人、组织、国家。
    著作权的主体的取得:
    一、权利人:
    1、作者;
    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继受者: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受方式取得者。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的保护期
    保护期限如下:
    一、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二、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偿主体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偿主体是侵权责任人,一般是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的责任是视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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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6: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