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丧偶儿媳是不是继承人的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第一:如果儿媳是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表示的指定继承人,那么儿媳就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第二:如果没有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定继承,儿媳并不是继承人。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