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部门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离婚所需材料包括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此外,还需提供两张同底色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 法律分析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需要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证件。其次,民政部门会安排双方进行面谈,核实离婚意愿,并了解双方是否有子女、财产等共同事项需要协商解决。接下来,双方需要进行离婚协议的签署,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并提交相关协议书。最后,民政部门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会发出离婚证书。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书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要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为了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延误。 结语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简单明了,需要准备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离婚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办理时需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并确保协议合法合规,以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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