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有: 1、合同约定由出卖人代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进行交付; 2、合同约定由买受人自提的,出卖人应通知买受人到其营业地、仓库所在地或指定地点进行提货; 3、合同约定由出卖人送货的,出卖人应按约定自备运输工具交付标的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