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责对方不配合保险,不签字?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方不签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时间内他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而且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该先行赔付,去追对方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请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和当事人司机不理人,拖延不理赔 肇事者一直拖着不去保险公司处理,可以对其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或向本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骨折,对方全责,保险怎么理赔? 一、被撞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怎么理赔1、被撞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发生交通事故,走保险的具体程序如下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复印件上确认签章;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全责,第三者起诉,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不赔吗? 伤残鉴定是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对方全责,对方保险企业不赔应该怎么办 撞车后双方都有保险对方全责却不赔钱的的处理办法:1、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协商,用“代位追偿”让你的保险公司先赔付你,如果保险公司拒绝,也可以投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执行是要被罚款的;2、对方全责我方保险不会赔的,还可以起诉将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列为被告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对方全责,然后对方的保险公司也赔钱,钱在对方手里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对方全责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对您进行补偿的,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责任。当联系不上保险公司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此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向银监会进行投诉这三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一)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投诉:首先要做的是报警,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确认对方全责,可以让对方赔偿。在对方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委托律师起诉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确定一下自己买的保险是否有车损,有的话你可以走自己公司代位求偿,还不算出险,这样你就不用跟对方车主联系,让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去跟他要钱。(三)向银保监会投诉:《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对方全责,当所遭受损失属于赔付范围、符合赔付条件,对方保险公司应老老实实进行赔偿。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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