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母亲如何办理子女登记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婚母亲申请子女出生登记的方式如下: 1、可以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子女出生登记; 2、无出生医学证明,未婚母亲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有关司法部门进行亲子鉴定后持亲子鉴定证到派出所申请出生登记。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受到伤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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