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出纳丢失票据犯罪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出纳撕了单位的作废收据并不会构成犯罪,收据不同于发票。收据只是一个作帐凭证,不同于发票需要认证抵扣及申报,更别说该收据是已经作废失去效力了的。但是在平时不能随便撕收据收据,即使收据出现错误的也应该将作废的收据粘贴在原底联的后面,要收齐(如,三联的要收回三联,以防风险),再开具一张新的就行了。没有交回旧收据不能开具新的,容易产生重复记账和新旧判断不清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1: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