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终止的约定效力可以解除吗 |
释义 | 效力待定合同不能被解除,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经生效。对效力待定合同,一般来说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追认。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 二、撤销。 相对人除了有催告权外,还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一、代理人可以签订合同吗? 代理人可以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是相对人和被代理人,代理人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效力有待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没有授权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效 没有授权签订的合同无效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未经授权的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待定合同,其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2、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后,由于缺陷不足以确定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效力暂时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或者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撤销,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本阶段的合同是有效的待定合同; 3、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有效也不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 4、设立这种不确定状态的目的是让当事人有机会纠正可以纠正的缺陷,让原本无效的合同尽快生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人处分财产的合同均为有效待定,其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可以依法追认,被追认的有效合同为有效合同,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未依法追认的,合同无效。对于有效合同,善意相对人也可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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