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需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需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只要债务人到期未偿还,保证人就需承担担保责任。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担保人才需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在此之前,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只要债务人到期没有偿还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替债务人偿还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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