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是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并就房产进行强制分割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一、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有哪些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夫妻共同房产分割的办法如下: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主贷人房子和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分割首先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如果对房屋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分割:(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协议书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