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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劫罪的胁迫情形是什么
释义
    抢劫罪的胁迫情形:1、明示的胁迫,表现为用赤裸裸的语言或动作;2、行为人暗示胁迫当场取财,但被胁迫人没有交付财物;3、行为人暗示胁迫当场取财,造成了被害人的精神恐惧,迫使其当场交出了财物。
    抢劫罪的胁迫与敲诈勒索的胁迫有何分别
    两罪的区别表现在:(1)胁迫行为所采用的方式不尽不同。抢劫罪的胁迫必须是以面对面的形式发出;而敲诈勒索罪的胁迫,可以是直接以面对面的发出,也可以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书信、电话甚至是第三人转达等形式间接发出。(2)胁迫行为的内容不尽相同。抢劫罪的胁迫行为内容为以使用暴力侵犯被害人人身权利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胁迫的内容较为宽泛,除使用暴力侵犯被害人人身权利外,还包括揭发隐私等非暴力行为。(3)胁迫行为内容发生的时间不同。抢劫罪的胁迫行为的暴力内容必须是可以当场予以实施的;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内容可以当场予以实施,也可以在经历一段时间后再予实施,即不具有立即兑现性。(4)获取非法利益的时间不同。抢劫罪所追求的非法利益必须当场取得;而敲诈勒索罪非法利益获取的时间可以是当场,也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后。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有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抢劫罪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抢劫罪可以减刑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以下这几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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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0: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