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公积金贷款合同的办理方法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时,需向贷款银行申请复印,并在复印的合同上盖有与原件相同的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即使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只要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对方接受,该合同即成立。 法律分析 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时,无法补办,只能向贷款银行申请复印。通常情况下,会在申请后的五到十个工作日内复印完毕,复印的公积金贷款合同上需要银行盖有与原件相同的章。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的补办方法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需要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合同补办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合同补办手续; 2.缴纳贷款合同丢失后产生的逾期罚息; 3.签订丢失合同补办申请书; 4.提供贷款编号、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日期等相关信息; 5.签署合同补办申请书; 6.缴纳贷款合同丢失后产生的逾期罚息。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后,需要在30日内办理补办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资格。另外,补办贷款合同时,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将影响补办结果。 结语 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时,需向贷款银行申请复印,并在复印的合同上盖有与原件相同的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即使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只要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对方接受,该合同仍然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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