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房屋认购书后是否能退定金 |
释义 | 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可以退还定金,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退还定金。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导致未能正式签订合同,属于卖方违约,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房屋认购书无效,由于双方原因不可归责,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卖方应退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一方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不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买房不可以贷款可以退房吗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除认购合同的购房者而言,主要的问题集中于定金能否收回。 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者可依房贷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履行付款义务有障碍即不可以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为由,主张解除认购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 2、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而言,如打算退房,其主要问题集中于是否需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因为不可归责于购房者的原因导致不能贷款,购房者解除合同的,出卖方不能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2、质量上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 3、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公证法》 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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