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其中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义务,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生活困难的一方应得到适当帮助。如有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隐藏、挥霍共同财产的一方可被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可再次分割。 法律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判决。 (2)若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负担较多,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补偿,另一方则应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应由双方协商清偿。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4)若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方法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5)若因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若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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