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南通怎么补办身份证 |
释义 | 外地人在南通补办身份证的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身份证异地办理材料: 1、持有当地,且在有效期内的; 2、申请人持有居民户口簿或原居民身份证的,且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 3、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在当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的; 4、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持有在当好的居住证明,包括: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屋租赁合同、亲戚或朋友提供居住房屋的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5、持有当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身份证的办理与其他证件类似,都需要准备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并且在遗失或损坏时也可以进行补办业务,对于在外地务工、上学的人士也开放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政策,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一般在两个月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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