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完询问笔录后派出所的处理程序 |
释义 | 派出所传唤做笔录对个人行为无影响,除非涉及犯罪行为。行政处罚会记录在案,调档时会说明。只是询问无记录,证人可说明特殊情况不去,当事人必须去,否则公安局可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只要不是涉及到自己进行犯罪行为后被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就毫无影响。如果当时派出所对你作了行政处罚,是会记录在案的。公司调档案时会加以说明,如果只是询问,就没有记录。被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如果是证人身份,可以说明特殊情况不去。如果是当事人身份,唤去做笔录必须去,否则,公安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派出所的调查和审理程序 派出所的调查和审理程序是指在犯罪嫌疑人完成询问笔录后,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首先,派出所将根据嫌疑人的陈述和证据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调取监控录像、勘验现场等。其次,派出所会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如公安局、法院等,进行协作调查,以确保案件的全面、公正和准确。最后,派出所将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如决定是否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派出所的调查和审理程序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以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在处理涉及派出所的调查和审理程序时,只有涉及到自己进行犯罪行为后被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才会对个人产生影响。如果仅是派出所的询问,而非行政处罚,不会被记录在案。对于作为证人身份的传唤,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说明不去。但如果是当事人身份,被传唤去做笔录是必须去的,否则公安局可能采取强制措施。派出所的调查和审理程序遵循法律程序,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准确,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