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工伤事故导致死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殡葬费和死亡补助金;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外发生工伤事故导致死亡,则殡葬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如果单位无支付能力,则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垫付,由职工家庭返还。但如果工伤事故是因为职工故意或犯罪行为导致的,则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殡葬费和死亡补助金;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外发生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殡葬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用人单位无支付能力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垫付,由职工家庭返还。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死亡补助金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外发生工伤事故,殡葬费的标准由职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