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当事人不执行探视权,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仍然无效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直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