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博爱一日捐是否合法 |
释义 | 不违法 博爱一日捐”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关注困难群众、助力精准脱贫的社会公益活动。倡导个人捐出一天的收入,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博爱一日捐”是聚人心、暖民心、促和谐,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是参与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补充民生短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各级红十字会通过开展“光明行”“护眼”“博爱送万家”等社会公益活动, 一实施“博爱家园”等公益项目,向大病患者及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特困家庭提供人道关怀等一系列惠民利民项目,更好地发挥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贡献红十字人道力量。 二博爱一日捐”募捐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驻军部队、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三博爱一日捐”捐款全部纳入各级红十字会财政账户进行专账管理,大额资金支出和自主实施项目由执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捐款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每年接受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报告要向上级红十字会逐级备案,并通过媒体进行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博爱一日捐”20%的资金用于备灾储备;30%的资金用于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救助遭受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受灾群众、贫困家庭、大病患者等人道救助品牌项目;50%的资金用于“光明行”“护眼”社会公益活动,实施“博爱家园”、应急救护点(角)、红十字示范学校、人道文化传播基地(点)、志愿服务基地等人道公益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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