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一、做财产保全要有哪些条件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合同仲裁书可以作为保全吗 合同仲裁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保全的。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三、诉前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诉前保全需具备如下条件: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2、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3、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4、要求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